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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婚生子女是否享有被抚养的权利?
2014-11-24 00:00
非婚生子女是否享有被抚养的权利?
2010年,我与陈某结识,后来成为恋人关系,2012年我们在某市某小区同居,不久我就怀孕了,陈某给我5000元让我堕胎。我收款后没有堕胎。2013年我在医院生下儿子小明。在儿子出生后的两年时间里,我多次向陈某追讨儿子的抚养费。但是,陈某不承认儿子是其亲生,不同意抚养。2014年7月,我代理儿子小明向法院起诉 ,要求陈某支付儿子自出生起至成年的抚养费每月800元。请问法院是否支持我的诉讼请求?
李培东律师回答:
本案中,陈某否认小明并非其亲生,因此,陈某是否需要给付抚养费,首先要确定小明是否为你与陈某所生。若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,陈某与小明之间存在亲生血缘关系,则鉴定结果证明陈某是小明的亲生父亲。
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,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,在子女成年之前,应当负担子女的抚育费。小明是陈某及你的非婚生儿子,陈某是不直接抚养儿子的生父,小明尚未成年,陈某应当负担小明的抚养费。至于抚养费数额,则综合考虑小明的实际需要和陈某、你的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确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