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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列合同是否成立并生效
下列合同是否成立并生效
2013年底,我在网上看到一则司考培训的广告,后到该培训机构报名参加VIP零起点保过班,培训机构承诺培训期间实行一对一教学,力助考生一次通关。我于
李培东律师回答:
你于2014年2月6日缴纳了全部课程的培训费用,于2014年2月10日在培训机构提供的VIP过关保障协议上签字,虽然培训机构未在合同上盖章,但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,因合同一方的你已经履行了合同的主要义务,即缴纳培训费,且合同的另一方培训机构已经接受,因此双方的合同成立。依法成立的合同,自成立时生效,故该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。根据你提供的录音资料证据及学习卡,证明该培训机构未依合同约定进行一对一教学,已构成违约。你于2014年2月10日开始学习至15日,并在2014年2月15日明确向培训机构提出退费要求。由双方签订的合同中的退学及退费约定,因学员个人原因退学及要求退费的,从开课第一次后即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七天内,除了不可退费的300元入学申请费,剩余部分退还,因此你请求退还全部培训费用符合双方所签订的合同约定,法院依法应予以支持。你请求支付学费的利息,因双方对退费时间没有约定,因此该请求法院会不予支持。对于你请求支付交通费,要结合相关证据,法院会综合考虑实际情况并结合该证据来认定是否予以支持。